遗嘱里加入“同步死亡条款”真的重要吗?

有一对夫妻觉得遗嘱很重要,都写了遗嘱。(根据以上图片,解说如下)

先生的遗嘱

  • 指定太太为主要受益人。
  • 如果太太先于他去世,则财产分配给他的儿子。

太太的遗嘱

  • 指定先生为主要受益人。
  • 如果先生先于他去世,则财产分配给她的妹妹。

可是不久后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。。。

第一种情况,先生与太太当场一起过世
第二中情况先生当场过世了,太太却因重伤,拖到半年后不治过世

夫妻死亡的前与后次序,会对遗嘱产生什么影响呢?先生的遗产真的会如他所愿,当太太过世后,分配到自己的儿子吗?还是另有其人? 谁才是真正的遗产受益人呢?

这种2种情况我们都称作为【同步死亡】状况。

什么是同步死亡条款(Commorientes Clause)

同步死亡条款是一种遗嘱条款,用来处理立遗嘱人受益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,或死亡时间非常接近,以至于无法确定谁先死亡的情况。该条款明确了财产如何在这种情况下进行分配。

A:遗嘱有加入【同步死亡条款】

我们根据本章的图片案例来加以说明。

我们先看看同步死亡条款(Commorientes Clause)内容如下:
For the purpose of determining entitlement under this Will, any beneficiary who does not survive me by thirty (30) days shall be deemed to have died before me.

解读为:
如果我的配偶与我同时死亡,或在我死亡后30天内死亡,视为我的配偶在我之前去世。因此,遗嘱中的所有条款将按配偶已先行去世处理。

假设在以上交通事故中,死亡时间非常接近,无法确定谁先去世。根据先生的遗嘱中因为有加入同步死亡条款,太太被视为在先生之前去世。因此,先生的遗产将直接分配给他的儿子(会跳过而不是按照 Presumption of Survivorship Act 1950 假定较年长者先去世,再由太太的遗嘱来分配)。
备注:如果太太在30天后过世,同步死亡条款就不能使用。

B:遗嘱没有加入【同步死亡条款】

如果遗嘱没有加入同步死亡条款(Commorientes Clause)的话。就会根据 Presumption of Survivorship Act 1950 假定较年长者先去世,再由太太的遗嘱来分配。

根据以上例子,如果先生年纪大过太太,先生先过世,太太接着才过世,则太太就是财产的受益人。再加上太太有立遗嘱,因为主要受益人的先生却过世了,必需由太太的后补受益人妹妹继承。也就是说,先生的遗产并没有让他的儿子继承,反而由太太的妹妹来继承。可想而知,同步死亡条款在这种情况有多重要。

这里总结了同步死亡条款的优点

  1. 明确性:提供明确的指引,避免了法律争议。
  2. 避免双重继承:避免因为先后死亡的不确定性导致财产在短时间内被重新分配。
  3. 灵活性:可以根据具体需求设定不同的处理方式,例如设定不同的时间范围(如30天、60天等)。